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如有的法院出现 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或者有案不立、拖延立案、 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等情况时 ,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5-05-29 09:20:54


当事人发现有法院存在上述情况的,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 相关人员 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