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4月27日上午,鸡东法院组织领导班子和庭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院务会议学习了该意见。
立案庭庭长陈宏宇首先对《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进行了介绍,该意见将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党组书记、院长刘景峰提出,立案庭能够克服案多人少矛盾,把立案登记工作改革当做重点工作来抓,工作成绩突出。接下来,要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的部署来抓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给法院带来的变化显而易见:诉讼查询将更多,接待压力将更大等。法院在服务态度上、为民服务意识上需要进行提升。具体说来就是,立案过程要做到:一律有收据、一律有答复、一律有查询。对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的情况要严肃追责。他还指出立案登记制改革绝不是立案部门或哪一个部门的工作,立案登记制改革必将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他要求参会人员要全面理解、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含义,全面掌握立案登记制的深刻内涵。特别是立案庭的同志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做好准备工作,确保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另悉,从5月1日开始,《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将正式施行。近期,鸡东法院利用该院官方网站、微博推介立案改革的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全面宣传登记制立案改革情况,努力为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营造良好外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