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主动深入基层,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承包而引发的村民与村委会的纠纷,快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筑牢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案件详情
被告村委会与原告村民签订机动地承包合同,将40大亩早田地发包给原告,期限自1999年12月3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后因村委会与其他村有土地纠纷,导致部分土地自2020年起无法履行交付义务,被告没有其他补地地源,故被告构成违约。
诉前调解
承办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考虑到正值农忙,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主动到村委会进行诉前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诉前调解团队本着“依法调解,法理并行”的宗旨,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不懈努力,结合本村土地对外发包每亩地价格,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2020年至2028年土地承包合同不能履行部分的损失共计228000元。
典型意义
土地纠纷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纠纷。近年来,鸡东法院通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让司法服务“走出去”,将非诉解纷力量“请进来”,给诉前调解做“加法”,为司法审判做“减法”,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力争将诉前调解工作打造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亮点工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