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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交通事故起纠纷 调解结案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7-12 09:02:53


    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二被告向原告当庭给付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详情

    被告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被告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两车损坏,被告张某及摩托车乘车人原告杨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王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张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原告杨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鸡西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9天。事后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和解协议,为此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梳理案件情况,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存有争议。为促进矛盾化解,承办法官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从情理、事理、法理等方面展开,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各方均表示愿意让步,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二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案,实则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鸡东县人民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做实“公正与效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快速化解纠纷,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郑佳宝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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