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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新模式 助力纠纷化解“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07-12 08:49:53



    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运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新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赔偿款当场给付,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既节省了诉讼时间与成本,又极大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被告驾驶机动车在某路口与原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根据鸡东县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负全部责任。原告与被告私下多次进行协商,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故原告起诉至鸡东县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团队在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原告需申请司法鉴定,为高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充分释明了诉前鉴定的流程、优势,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便迅速启动“诉前鉴定+调解”机制,引导原被告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鉴定资质机构对原告伤情进行鉴定。经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原告为十级伤残,原被告双方对鉴定意见均不持异议。通过诉前鉴定程序把双方存在争议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明确后,法官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多番耐心解释之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给付了赔偿款5万元。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不仅有助于降低诉讼成本,缓和双方矛盾纠纷,还有助于法院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真正实现了“1+1>2”的解纷效果。下一步,鸡东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完善“诉前鉴定+调解”新机制,深度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路径,最大限度简化解纷流程,把更多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郑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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