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达法庭辛鑫法官审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某起诉被告董某偿还借款40000元,双方存在租车合同和借款合同,关于借款数额各执一词,经审查,最终判决董某于十日内支付王某5000元。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起初,双方争议较大均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判后进行了判后答疑,有效的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被告董某愿意主动给付原告租金5000元,并与原告协商给付时间,双方达成一致后在约定的时间,被告董某特意从外地赶来,现场将5000元转账支付给王某,从而更好的推进了“执源治理”,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也帮助权利人及时兑现权益。
下一步,哈达法庭将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不断完善“执源治理”工作机制,强调“如我在诉”意识,帮助当事人真正兑现“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