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孩子的依靠,你们的关爱和抚育直接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现在向你们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希望你们能多关注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给他更多的关心和关爱,不要因为此次离婚纠纷对孩子的成长产生影响”。
4月16日,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发现,双方因性格不合诉至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同意离婚,但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一直在强调自己的客观困难,均不愿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为了引导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鸡东县人民法院向两位当事人发放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为当事人讲解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父母因离婚产生纠纷,子女将面临心理上和生活上的巨大变化,如果父母不能给予足够的关心和关爱,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将会受到伤害。收到《提示函》后,当事人表示日后会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呵护其健康成长。
鸡林法庭将继续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继续坚持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弘扬良好家风,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建更加和谐、健康、安稳、和睦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