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东法院兴农法庭庭长李熹格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当庭给付欠款,案结事了。
原告司某与被告丁某系朋友关系。2006年3月15日,丁某向司某借款并约定利息,截止2009年3月15日,丁某每年支付利息,但此后一直未支付欠款及利息,此款经司某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本案属于小额诉讼,因此在案件受理后,李熹格法官详细调查了解欠款始末及双方当事人的现实情况,积极引导双方到庭应诉,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做好双方当事人和解工作。最终,在李熹格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庭给付了该笔欠款,顺利调解结案,取得圆满结果。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增加,且案件双方当事人大多为朋友、亲属关系,为做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源治理工作,兴农法庭将着重进行普法宣传、司法建议等工作,通过推进“网格服务站”、“庭所联动”等举措,为群众普及借贷规定,做到规范借贷,最大限度减少、降低借贷纠纷风险,进一步提高扩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群众在合同签订、内容约定上自觉守法,树立依法办事、遇事找法、合法维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