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政法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上,宣读了《中共鸡西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选树2023年度政法英模集体、个人的决定》,鸡东县人民法院兴农法庭庭长李熹格获评2023年度政法英模。
李熹格,女,汉族,1985年3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现任鸡东县人民法院兴农法庭庭长。
李熹格同志自2020年员额以来主审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破产案件等案件1800余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8.14%,曾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被省法院授予“办案取得优异成绩法官”荣誉称号。
多年来,李熹格同志一直扎根基层,用自己的专业素养化解一起起矛盾纠纷。2021年9月,村民项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拖欠多年的借款。本是一件简单的借贷纠纷,但开庭当日,李某否认自己借款,并称借条上的签字根本不是其本人签字,强烈要求鉴定借条上的签字系伪造,由于争议较大,双方情绪激动,法庭暂时休庭择日再审。在等待鉴定期间,项某因病去世,项某家人认为李某否认借款事实是导致项某病情加重并很快去世的主要原因,而李某则认为项某家人为了打赢官司动用了不法手段对鉴定进行了干预,并向法院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案件进展到这里,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面对僵局,李熹格法官多次进行调查走访,详细了解项某与李某的情况后又多次组织调解,李某最终承认了借款事实,并对项某家人表达了歉疚,项某家人也选择原谅了李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虽然每天面对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但每解决一个案件,李熹格法官都会发自内心感到开心和满足,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人总要有自己的追求,而“做一名心怀正义的法律人”就是李熹格作为法官的追求,正如法官之歌所唱的那样,忠于法律严肃执法是我们的天职,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是我们的赤诚!
一个先进就是一面旗帜。鸡东县人民法院干警将对标先进典型,弘扬英模精神,以身边优秀同志为榜样,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