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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源治理】重拳打击“拒执罪” 合力攻坚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02-02 16:32:48


    执行法官是奔波在正义“最后一公里”的行者,一些被执行人挖空心思企图让这“最后一公里”无限延长,他们明明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却没有履行义务的诚信,以身试法,妄图逃避执行。但司法权威不容挑战!不履行义务,只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这么简单吗?别忘了,打击拒执行为还有“重拳”——拒执罪。

    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

    【案件详情】

    2018年8月24日,鸡东县人民法院以生效法律判决书,判决谢某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李某借款98000 元。谢某某因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被鸡东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4日、7月1日,两次司法拘留十五日。2019 年9月1日,被告人谢某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将钻井设备以30000元的价格抵付给李某,并每月支付李某3000元。2019年9月26日,谢某某将钻井设备交付给李某,但每月支付 3000 元的约定未执行。2020年1月至9月期间,谢某某在七台河市某煤气有限公司打工,该公司提供住宿,谢某某每月工资4000 元至 5000元,但未向鸡东县人民法院上报自己收入情况,也未偿还李某欠款。

    鸡东法院将此案件移送至鸡东县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谢某某拒不执行判决立案侦查。2022年6月30日,鸡东县公安局在七台河市北兴农场附近将谢某某抓获。后其家属将剩余未执行款 62260 元交付给李某。综合考虑谢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官提示】

    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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