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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一心办案解民忧 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2-28 16:00:34



    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经营权出租而引发的纠纷,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

    原告田某与被告李某于2016年签订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李某以4200元一年的价格将2晌6亩土地出租给田某种植,自2016年至2023年止,租赁期限为8年。但在2023年初该土地被县里征收用作风力发电,征地补偿费为一年12600元,于是田某提出由于现在土地租赁价格上涨,李某应当按目前价格给予赔偿,而李某坚持按合同价格给予赔偿,双方就此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常宏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经过当事人同意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常宏与法官助理郭佳琦、书记员沈伟刚本着“依法调解,法理并行”的宗旨,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及现场调解,李某当场给付10000元征地补偿款,田某撤诉。

    近年来,鸡东法院通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让司法服务“走出去”,将非诉解纷力量“请进来”,给诉前调解做“加法”,为司法审判做“减法”,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多措并举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力争将诉前调解工作打造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亮点工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郑佳宝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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