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人民法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鸡林人民法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努力创建人民法庭特色品牌,建立了“吕仙华法官工作室”。鸡林人民法庭始终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矛盾作为自身工作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建设“双语法庭”,搭建朝汉民族沟通平台
鸡林人民法庭所辖的鸡林乡是朝鲜族聚居区,为方便朝鲜族群众诉讼,鸡东法院专门选派朝鲜族法官和助理到“双语法庭”工作,采用“双语”进行审判,既方便了少数民族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交流,让当事人准确地理解法官对法律的解释,又增加了对法官的信任感,为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建设“家事法庭”,搭建家事审判特色平台
鸡林人民法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法院牵头起草并经县政法委研究下发工作方案,部署、协调和督促各方力量,推动家事多元解纷机制改革。推进家事诉调对接,与县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互动机制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见》,就多元化解家事纠纷进行对接。实行家事调查员制度,充分发挥家事调查员进行家事矛盾调查、判前风险评估和判后回访等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化解家事纠纷。
建设“流动法庭”,搭建司法为民便捷平台
鸡林人民法庭积极推进“巡回审判法庭”,并成立了“青年法官工作站”,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着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平台”。针对年事高、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为方便他们参与诉讼、维护权益,鸡林人民法庭将审判庭开在当事人家的炕头上。没有审判席,也没有严肃的庭审规则,却用心贴心、情暖情的方式感化当事人,赢得当事人的理解,换得当事人的尊重,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建设“微信法庭”,搭建远程调解交流平台
鸡林人民法庭对于当事人在外地的案件采用微信调解方式,通过建立微信群视频调解,调解前确认当事人身份,调解后在微信群中确认当事人意思表示,均无异议的,制作调解书邮寄给当事人。视频调解用时短、效率高,可以做到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邮寄法律文书、当天结案,大幅度提升了案件的审理效率,同时保障了在外打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的诉求及时得到解决。
建设“枫桥式”法庭,搭建“无讼村屯”创建平台
鸡林人民法庭认真学习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庭基层治理作用,通过乡镇村屯妇女主任及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将矛盾化解于诉前。采用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网格化服务站将人民法院调解与网格化管理相融合,构建村(社区)——乡镇(街道)——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三级分流化解路径,真正实现了问题不发酵,矛盾化解在基层。
成绩和荣誉代表过去,鸡东法院鸡林法庭将牢记责任与使命,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团结拼搏,锐意进取,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鸡东法院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