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诚信是做人之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理念之一,承载了世代相传的做人道理。建设社会诚信体系,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积极主动参与到社会诚信建设中来。近日,民事审判庭庭长李群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当场拿到了2万元的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2023年4月,三被告烧荒(玉米秸秆),由于火势未控制住,进入原告承包的林地,将原告栽种的林木烧毁,火灾发生后,原告已报案,原、被告因赔偿价格事宜未达成协议,故诉至法院,且其中一个被告家的猪圈也被烧毁准备另案起诉赔偿。
李群收到案件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随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李群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耐心的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帮助双方减轻矛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协议达成后,被告依约履行,当场将赔偿款微信转账给原告,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另一个案件在诉前已经达成和解,避免进入诉讼程序。
民事审判庭将切实履行职责,在案件中履行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有效运用司法手段增强人民群众的诚信意识,积极倡导人民群众自觉养成守信践诺的生活方式,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