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对于一些求职心切的人来说,花钱找人办工作,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事儿”,可真“找”你就上当了,小心陷阱就在身边。
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吕某通过亲友向他人散播鸡东县某物流公司要招人的消息,谎称自己可以给别人办理司机、质检员、采购员等工作,同时提出办理工作需要缴纳体检费、保险费、服装费、工牌费等费用,根据岗位不同每人收取费用762元至1174元不等。通过上述手段,吕某在微信上收取到了被害人崔某、陆某、张某等共36人办理工作的费用,共计人民币37486元。经审理后,被告人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吕某退赔36名被害人损失人民币37486元。
鸡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安全意识,找工作时,要通过正规途径,切忌不可轻信他人的谎言,更不要随意将钱款交给他人,以免蒙受经济损失,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