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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说诉源治理 | “四轮驱动”共同发力 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3-11-22 17:06:53


    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让大量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法结与心结双解。我们邀请鸡西法院各基层法院院长谈一谈他眼中的诉源治理。

    今年以来,鸡东法院以“三争”晋先为总抓手,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总体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要求,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融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统筹谋划, 着力构建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断后的全链条闭环式诉源治理体系。1-10月总收案同比下降31.78%,2023年10月25日,人民法院报四版头条报道了鸡东法院诉源治理的事迹,诉源治理成效初显。

    一 、向内挖潜,以调解前置为“支撑点”,激活诉前调解之能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将调解组织和功能集成集约,实行简单纠纷驻院调、专业纠纷律师调、家事邻里纠纷乡贤调、类型化纠纷行业调。一是做大法院调解。成立2个诉前调解团队,与7个速裁团队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形成了20%法官解决70%简单案件的工作格局。二是做强驻院调解。成立2个老法官工作室为来诉群众提供心理抚慰、法律咨询、前置调解的一站式前端化解服务;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由县司法局派驻2名调解员8小时驻院调解,实现调解员队伍老少结合、专兼互补,有效迸发驻院调解活力,化解大量简单纠纷。通过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在法院与调解员间形成了实时、高效、有序衔接的工作常态。三是做实律师调解。建立团队管理、首调在院、要素反馈的长效运行机制,以各法律服务所为主体组建团队,动态轮流参与,减少时间冲突,今年以来,律师、法律工作者诉前辅导30余人次,出具中立评估意见书2人次,参与诉前、诉讼中调解500余件次。四是做细行业调解。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推进菜单式覆盖,实现“总对总”在线对接与“点对点”线下实体运行双轮驱动。截至目前,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接待咨询5000余人次,与商会通过“总对总”平台联调案件340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贡献。五是做优乡贤调解。充分发挥乡贤“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打造了“老周人民调解工作室”“小董调解工作室”“云九调解工作室”等一批人民群众认可的特色调解品牌。

    二、向外借力,以部门联动为“着重点”,加大多元解纷之力

    建立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效能。

    实行四种模式联动。一是特殊案件联动模式。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联动既发挥了个体作用,又发挥了整体联动作用,既有分散,又有集中,既延伸了法院的审判职能,又充分发挥了基层政法单位的机动性和灵活性,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二是简单案件联合模式。在处理供水合同、物业纠纷、涉农案件时,主动与司法所联系,采取巡回就地开庭,司法所组织当事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当事人解决纠纷。三是集团案件联系模式。在处理涉案农户较多的案件时,及时与司法所取得联系,共同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案情,准确掌握争议的焦点,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和解,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解决问题,为人民群众减少了花费,节约了时间和精力。四是代理案件联同模式。在民商事案件受理前后,主动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联系,通过代理人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态及对案件的看法,通过代理人疏导当事人思想,使其认清自己在案件中的责任,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共同调处化解纠纷,达到案结事了,有效提高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效率并降低了成本。

    建立四项制度保障。为确保“四所一庭一中心”各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使“四所一庭一中心”机制在联动调处矛盾纠纷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建立四项制度予以保障。一是例会制度。综治中心、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本辖区或乡镇的社会治安动态进行研判分析,交流信息,明确责任,确保化解矛盾有的放矢。二是通报制度。综治中心、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自通报案件受理、调处情况,会商需要实行联动调处的纠纷,对复杂、疑难及久调不结纠纷制定调处方案。同时对已调处的纠纷及时总结经验。三是回访制度。对联动调解的矛盾纠纷,确定责任单位及时回访,掌握存在问题,了解协议履行情况,督促履行协议,确保调处效果。四是协议效力确认制度。经综治中心、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调处形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或申请出具调解书的,依法及时予以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如一方当事人未自觉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此,确保了调处矛盾纠纷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向前发力,以二庭互动为“平衡点”,精耕诉源治理之根

    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引导社会多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围绕完善城乡融合社会治理,积极进行探索实践,坚持“两庭促四治”理念,充分发挥“道德庭”自治、德治和“和谐法庭”法治、智治作用,加快促进基层治理“四治融合”。

    其一,建立共建共享的“道德庭”基层矛盾纠纷调处过滤机制。联合基层组织全面梳理辖区村规民约,指导村民修订涉邻里和睦村规民约42项,引导村民社区自治,并通过村两会与村民双向签订契约的形式加以约定,共同维护村级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道德庭”以“村规民约”和道德说理释怀为核心,发挥“善治”和“德治”的重要作用,每当遇到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时,居委会就会邀请居民代表连同道德法庭的成员一起召开“道德讨论”。让百姓明白“我什么不能做”,有事还有人来“评理裁判”,进一步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关系、净化社会风气,增强了人们明廉知耻荣辱共识,弘扬正能量。

    其二,全面建立“和谐法庭”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对于那些“道德庭”力所不能及的矛盾纠纷,鸡东法院推出“和谐法庭”的模式,赋能“和谐法庭”成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核心载体;通过全院司法力量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就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道德庭”充分发挥自治、德治的作用,“和谐法庭”则在法治、智治领域大展身手,如今鸡东的“两庭”模式即呈现相对独立、分工明确的体系架构,又能在日常生活中互学互补、共促共治的融合式发展。尤其在实现“两庭”全覆盖后,由其落实的矛盾调解,参与率和结案率均呈现稳步提升的态势。目前,鸡东县法院共设立镇街“和谐法庭”16个、村屯“和谐法庭”129个,以及特设“和谐法庭”4个,实现辖区镇街、村社“和谐法庭”全覆盖,在新峰村、南华社区建立“道德庭”2个。2023年以来,“和谐法庭”化解纠纷716件,授课培训149人次。诉前委派调解成功率达95.29%。

    四、向心治源 以规范动作为“节奏点”,提升司法品质之本

    鸡东法院立足解决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案源、执源、访源工作,从源头减少衍生变量、执行存量、信访体量,提升了办案质效,转变了作风形象。

    一是做精案源治理,用更权威、更公正的判决从源头解决衍生案件。着力“查清”案件事实。针对案件事实易存在争议的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8类案件,列出应当查、主动查、重点查的事实清单,强化依职权、依申请调查取证,使查明的事实最大限度接近案件事实;着力“用准”法律规范。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等12类重点类案,对280个疑难复杂问题逐一研究、统一法律适用,力促同案同判、“条标尺”办案;着力“讲透”释法答疑。严格落实裁判文书说理、判后答疑、判后回访机制,分层递进做好当事人尤其是败诉当事人的释法析理工作,防止因裁判误解引发上诉上访问题;着力“把牢”案件监管。压实院庭长定案把关职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逐案填报阅核单,全程留痕监管,推动法官负责与集体负责相结合、办案责任与监管责任相结合。

    二是做细执源治理,用更协同、更系统的举措从源头治理执行难题。全程全员督促履行。在立案阶段,即发送不自动履行后果书;在调解阶段,对不能当场履行的,督促当事人提供违约担保或作出自动履行承诺;毫不手软惩戒失信。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威慑和惩戒措施,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做实访源治理,用更严谨、更规范的服务从源头预防信访发生。力争信访隐患“止于未发”,系统梳理2020年以来所有涉诉信访案件,总结归纳出审理硬伤、履职质疑等九个信访风险集中点,逐一确定落实规范送达程序、做实案件审查、加强文书说理、推行全景执行等针对性措施;力推信访风险“消于萌芽”。坚持案件合议与信访风险评估相同步,合议庭在作出合议笔录的同时,对信访风险作出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在案件流转至下一环节时,书面说明已做的化解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对经评估存在信访风险的案件,一律纳入院庭长阅核范围;力促信访案件“终于始发”,明确“谁引发谁负责,谁失责谁担责”信访责任终身负责原则,对应发现未发现、应填报未填报、应处理未处理、能化解未化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郑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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