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无论是烦恼还是欢庆,酒一直都贯穿在人们的生活当中。然而,酒壮怂人胆,总有人借着酒精的刺激,触碰法律的底线。近日,鸡东县一男子李某在酒后回家途中,随意用手掰停在路边的七辆车的左侧倒车镜,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后走至某烘焙坊附近,用脚踹了烘焙坊卷帘门两脚,致卷帘门右侧凹陷,踹了某批发部的卷帘门一脚,致卷帘门底部凹陷。经相关部门认定,上述被损坏的物品价值人民币2668元。酒后寻衅滋事被判,酒杯变成“酒悲”!
经鸡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从宽处理。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综上,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日常生活中,因酒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引起的寻衅滋事事件屡见不鲜,这种行为更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在此,鸡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贪饮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在保重自己身体的同时更加要控制好饮酒量,切忌酒后冲动闹事,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