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为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诚信典型,近日,鸡东县诚信办举办了2021-2023年度诚信示范单位授牌仪式,鸡东县法院等五家单位荣获“诚信示范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诚信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石。近年来,鸡东法院始终坚持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立足审判职能,强化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努力营造诚信守信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信用建设的有效开展。
倡导诉讼诚信,防范杜绝虚假诉讼。在立案阶段即告知当事人诚信诉讼重要性,在审理中严把证据事实关,提高司法公信,以公信促诚信;坚持开展判后答疑、案件回访,打消当事人对案件判决的疑虑,促使当事人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判决义务。
发挥司法能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妥善审理各类买卖、借贷、担保等合同纠纷,鼓励诚信交易。严惩欺诈、毁约、背信弃义等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蒙拐骗行为,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
加大执行力度,打好惩治失信“组合拳”。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放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入境、实施拘留措施,对使用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罚款,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体系,在全社会营造“弘扬诚信、制裁失信”的良好风尚。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开展“七进”普法活动,深入学校、企业、乡村、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讲座,以提高守法守信意识,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今后,鸡东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大力惩戒失信行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社会诚信意识,维护社会诚信环境,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打造诚信鸡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