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罪犯高春雨书面向本院以怀孕11周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2年7月7日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作出(2022)黑0321刑更2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决定将罪犯高春雨暂予监外执行,期限从决定之日起至妊娠终止之日止,妊娠终止第二日起至哺乳期一年终止日止。罪犯高春雨于2022年7月23日生育一女,哺乳期一年终止日为2023年7月23日。2023年7月24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作出(2023)龙司收执建字第1号收监执行建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建议对社区矫正对象高春雨收监执行。2023年8月2日,鸡东县人民法院对罪犯高春雨是否符合收监执行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黑0321刑更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