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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法析理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15-03-11 09:15:01


    鸡东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关于行政案件协调和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开展诉权保护和行政协调和解工作,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近日该庭成功协调李某某不服鸡东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该案李某某与第三人王某因争生意而引发撕打,公安机关对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此案在经过行政复议维持后,李某某起诉来院。行政庭经多方调查,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并结合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采取诉前、庭前协调、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协调机制找准切入点,辩法析理,终于将此案成功化解,李某某知道其违法事实存在,自愿撤回起诉。该案的协调解决做到了明断是非、定纷止争。

责任编辑:邵卉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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