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情暖人心。近日,鸡东法院执行局接连收到群众送来的两面锦旗,它们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记录着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暖心故事。
案件一: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魏某打工相识,魏某以多种事情为由,多次向王某某借款,但借款到期后仍未偿还。因王某某丈夫和儿子患病住院无钱医治,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魏某仍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该案件于2023年2月22日由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到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鸡东法院执行局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魏某,并依法向魏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与此同时,做好王某某的安抚工作。被执行人魏某于2023年4月12日向申请人微信转账10000元,剩余执行款10960元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程序。
案件二:
申请执行人姜某于1984年7月到鸡东县某煤矿参加工作,从事井下掘进工作,计件工资,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参加工伤保险。1986年7月15日申请人在地面工作时不慎被物体打伤左眼部,1987年9月2日由鸡东煤矿认定为工伤,2006年1月15日由鸡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为“伤残六级”。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鸡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于2023年2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83691.8元,执行费2655元。通过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多次走访,被执行人鸡东某煤矿于2023年4月27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183691.8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完毕。
一面锦旗,饱含着人民群众真挚的情感,也深藏着执行干警辛勤的汗水,这不仅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干警的鼓励和鞭策。鸡东法院将持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高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