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过长途的货车司机对高昂的过路费应该深有感触。可如果有人告诉你,上千元的过路费可以“跑远交近”,你会不会动心?
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本是为了给广大车主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但是这一便利条件却被一些不守诚信的不法分子钻了空子。近期,鸡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大车司机高速公路逃费案件。被告人赵某通过陈某犯罪团伙的帮助,以更换绑定其他车辆牌照ETC设备的方式为其驾驶的大货车逃避高速通行费5次,金额共计11084.54元。案发后,赵某主动投案。尽管逃费方式极其隐蔽,殊不知在视频监控时代的今天,逃费大车的行驶路线均被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稽核发现,不仅需要补缴相应的偷逃费用,更要面临法律制裁。因小失大,教训深刻。
判决结果,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看似隐秘,不易被发现,实则得不偿失,本案中,被告人赵某的逃费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大数据和法律面前,切勿为了一己私利违反诚信原则,触碰法律的红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