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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个严禁”】法院先优代表感悟“十个严禁”

发布时间:2022-09-22 11:05:36





吕仙华,女,朝鲜族,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人民法庭庭长。2018年由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授予感动龙江人物、最高院授予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由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授予省级敬业奉献模范、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2021年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2年1月被评为全国“双百政法英模”。

作为一名全国优秀法官,我更应该自觉遵守“十个严禁”的规定,以身作则,紧跟省委能力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责任,转变执法理念,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着力破除等靠思想,带好审判团队,坚定法治信仰,练就过硬本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李群,女,中共党员,汉族,法学本科,一级法官,现任鸡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3年从事审判工作,2016年任员额法官。2016年、2017年被评为鸡西市法院优秀干警,201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

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新时代的干警要提高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底线思维,时刻做到心中有底线,时刻牢记自己的初心使命,不越思想“红线”,不越行为“底线”,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履职尽责为群众解决好司法纠纷,践行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新时代合格政法干警。

李熹格,女,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1985年3月18日生,201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鸡东县人民法院兴农法庭庭长。李熹格同志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2021年被省法院授予“全省办案质效优异法官”荣誉称号。

不做两面人,不搞两面派,对党忠诚、严守政治规矩、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勤勉做事,坚定立场,紧紧围绕在党中央的周围,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坚持公平正义。严格约束自己及家人,不违规经商盈利,不涉黑、不涉恶,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坚守法治底线,绝不滥用司法审判权,慎使自由裁量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守党的秘密,保守司法秘密。牢记初心使命,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责任编辑:郑佳宝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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