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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双语法官诉前调解 促进民族和谐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01 14:25:07




    鸡东县鸡林朝鲜族乡是朝鲜族聚居地,鸡东县人民法院在鸡林法庭组建了专门解决朝鲜族群众纠纷的审判团队,切实帮助朝鲜族群众解决司法问题,促进民族和谐。

    金某和赵某本是邻居,两家的耕地相邻,赵某在为自己家的黄豆地除草时,不慎将除草剂喷到了邻居金某家的菜地上,造成金某家种植的高粱、大葱、茄子、辣椒不同程度受损。由于金某系朝鲜族人,赵某系汉族人,双方语言差异导致沟通不畅、协商不成,于是便找到了系朝鲜族人的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法庭庭长吕仙华,吕仙华了解情况后带领法庭干警到现场了解了情况,后找到金某、赵某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金某的情绪有些激动,认为除草剂不但导致自家粮食、蔬菜减产,还导致本是种植的绿色食品残留了农药,无法放心食用。吕仙华法官充分发挥”双语法官”的优势,一方面缓和金某的情绪,另一方面帮助双方沟通交流,又用双方熟悉的语言分别讲解了法律关系,最终由审判员张佶铭为双方书写了调解协议,金某与赵某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并当场交付了赔偿款,赵某也用刚从吕法官那学到的朝鲜语向金某道了歉,双方握手言和,朝汉民族间的民事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双方当事人减轻了诉累。

    通过诉前调解,可以更快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强化司法作为“最后一道关口”的纠纷化解地位,鸡东法院鸡林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基层治理作用,进一步为民族融合,和谐共处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郑佳宝    

文章出处:鸡林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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