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本根基和来源,诚实乃做人之本,诚信乃成就之根,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以人之诚实为美德,以事之守信为美誉,我们秉承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方能赢得他人尊重,诚信是我们的民族之魂。
近期,鸡东法院平阳法庭庭长郭春凤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案件。2018年年末,马某、公某以现金形式借给孙某、崔某80000元,孙某、崔某系夫妻关系,孙某、崔某为马某、公某出具80000元的借条一份,借条约定利息为月息1%,孙某、崔某在借条上亲笔签名、按手印。
图片
此借款马某、公某多次索要,孙某、崔某一直未给付,双方矛盾激增,最终“对簿公堂”。郭春风法官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情况,积极组织调解,让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好好沟通,经过郭春风法官耐心、细心的化解纠纷,使双方打开了心结,孙某、崔某当场向马某、公某偿还现金50000元,并承诺于2022年12月30日前给付30000元,马某、公某感到非常的欣慰,最后,郭春风法官也对当事人进行了诚信教育,双方都表示非常感谢郭法官。
法官提示
在日常生活中,重要事项订立书面合同非常重要,诚信履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尊重合同的契约精神也应是大家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念。公民应积极践行诚信守信的传统美德,从而在社会上形成崇德向善的强大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