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既要义正言辞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更要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近日,法官张佶铭、法官助理曹志明高效化解了两起矛盾纠纷,切实做到了将“法理”、“事理”、“情理”相结合。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下案件的详细经过。
“感谢法院为我要回了这么多年的土地承包费。”原告拿着沉甸甸的土地承包费激动地说道。这是一起因土地承包费未给付而引起的民事诉讼,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亲属关系,承办法官张佶铭、法官助理曹志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对当事人释法明理。终于,原、被告对土地承包费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将土地承包费给付原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不久,另一组当事人也相约来到法院。被告村委会为了提高村内绿化率,在原告处购买树苗,因村内没钱给付,原告诉至法院,经过多次倾情调解,被告在承办法官张佶铭、法官助理曹志明的共同见证下,将买卖树苗款当场给付给原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审判员张佶铭、法官助理曹志明一直秉承着“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理念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解纷和诉讼,既高效地化解了矛盾解纷,又办出了让群众满意的好案子,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