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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法官倾情调解 受伤职工保险待遇得以实现

  发布时间:2022-03-24 09:16:08



    刘某系鸡东县某煤矿工人,参加了工伤保险。2018年8月4日刘某在井下工作时受伤,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刘某伤情被鉴定为伤残十级。刘某多次向劳动局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未果,故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鸡东县突发疫情,全体干警居家办公。在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和矛盾症结所在后,综合审判庭主审法官周晓华主动下沉行政机关,对刘某和劳动局作法律释明和思想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

    抗“疫”期间,综合审判庭在防疫的同时抓结案提审判,通过与行政机关的面对面有效沟通,既化解了行政纠纷,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增进了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同时也加强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采取这种方式处理行政诉讼,是审判机关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感受到的一种快捷、高效、经济的有效方法,实现双赢。

责任编辑:单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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