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鸡东县诚信办举行”诚信示范单位迎春座谈会暨授牌仪式”,鸡东县法院荣获“2019—2021年度诚信示范单位”,鸡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晓云代表鸡东法院参加表彰仪式,上台领奖并作了发言。
鸡东法院围绕司法公信、社会诚信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努力营造诚信守信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信用建设的有效开展。
发挥审判职能,促进诚信建设。发挥审判工作的本位优势,寓教于审,以案释法、震慑违法、教育群众。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施阳光审判,除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允许公民旁听,接受法制教育。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诚信建设。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放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入境、实施拘留措施,对使用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罚款,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体系,在全社会营造“弘扬诚信、制裁失信”的良好风尚。
加强法治宣传,弘扬诚信建设。开展法官“六进”法治宣讲活动,将法律指导、诚信教育密切联系,提高企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法院信用惩戒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果,努力引导、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后,鸡东法院将再接再厉,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大信息公开、法治宣传力度,用足、用活、用好法律赋予的司法权,为鸡东县社会诚信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