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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告官见官,出庭发声”——让行政争议在法庭上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1-12-21 10:22:31



    通常,行政诉讼被称为“民告官”。一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最好方法,自2020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发布之日起,鸡东县人民法院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解决“民告官”之间的矛盾,开庭前均向被告送达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

    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薛某诉被告某局行政诉讼纠纷一案,该案由鸡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周晓华担任审判长。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法庭在开庭前向被告送达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被告积极配合,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赵某作为被告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结束后,在法官积极调解下,原、被告达成和解,并要求被告于五日内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原告薛某感慨了一句“没想到赵局长能亲自来,别人说的话我不信,赵局说的话我信”。

责任编辑:郑佳宝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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