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法院将全省各中级和基层法院法官主要工作情况分三个层面、两种类型、四个档次进行排序,并下发了2021年上半年全省法官主要工作情况通报,鸡东法院执行局法官于国柱跻身全省中级和基层法院法官审判质效排名第13位,收到了来自省法院的表扬喜报。让我们一睹他的风采!
于国柱,现任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自1995年入职法院工作以来,为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后的实现,他数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奋斗在执行工作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被上级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
有着和蔼可亲的笑容,说话却铿锵有力。这是大家对于国柱法官的印象。“不坐法庭同卫法,共托明镜齐并肩。”于国柱法官将这句话视为自己的座右铭,并以此作为自己工作孜孜不倦的追求。有人说执行法官是清贫的,有人说执行法官是艰辛的,也有人说他们是冷酷无情的,而他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却始终能够耐得住清贫,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献给了他心爱的司法事业。
执法必严,胜诉权益必维护
于国柱法官在执行工作中,严格执法,刚柔并济,执行必严,不畏压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攻克“执行难”的篇章。针对执行案件任务重、积案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于国柱法官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执行。在执行鸡东县某煤矿拖欠农民工工伤、工资系列案件中,通过向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法院积极请示,宣传国家对农民工工资的有关政策,并做好工人稳控工作,采用灵活机动的工作方案,最终使涉案的1000余名农民工工资债权得以实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完善机制,执行行为必规范
于国柱法官作为执行局长,坚持执行改革和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加强对执行案件关键节点的全方位监督管控,建立执行款限期发放台账、财产线索集约查控、执行卷宗归档管理、重大疑难案件法官会议研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同时,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持续性推进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执行,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会同公安、检查部门依法追究涉嫌犯罪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形成高压态势,被执行人摄于压力主动履行的案件明显上升。
处事公正,胸襟坦荡人钦佩
于国柱法官为人谦虚,处事公道正派,在工作中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将好作风在执行工作中发扬,把种种压力都通过努力化为动力,不计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协助配合其他执行人员执行案件,多次参加大型的执行活动,所起的作用非常明显,在执行中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堡垒。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二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于国柱法官带领全局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率先通过了第三方评估验收,许多工作都走在了省、市法院的前列,受到了上级党委和法院的表彰,也得到了领导和干警们的一致好评。
二十多年过去了,于国柱法官的脚下依然是这样的情境:司法为民不停步,百尺竿头更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