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刑事审判、提押被告人是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工作任务。司法警察从看守所提押被告人、值庭、押解、看管,到开庭之后的还押,都需要精神高度的集中,防止被告人脱逃、自伤、自残。
大队长王丽敏同志在刑事审判警务保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庭审过程中,必须由两名以上司法警察在进行值庭,每半小时进行轮换,以确保审判席及旁听席安全;二是休庭过程中,被告人一律押至羁押室进行看管;严格防止被告人脱逃、行凶、自伤、自残;三是被告人如厕一律不得解除戒具并严格看管;四是押送回监过程中,被告人一律不得与亲属接触。
全体司法警察将以严整的警容,严肃的态度,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保障庭审任务,展示法警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