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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送“法”进家门,群众信“法”促法治

  发布时间:2021-06-18 15:32:12



    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李明潸法官和书记员刘学共同走进一个特殊的家庭进行普法宣传。

    20年7月8日,李明潸新收了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在送达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于某某已经卧病在床,无法参加案件的审理过程。经李明潸与原告孙某某沟通被告于某某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原告孙某某到鸡东法院提起特别程序,认定被告于某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母亲王某某为其监护人。被告于某某的母亲王某某在照顾卧病在床的女儿时,没有其他的心情来考虑案件,也没有能力找到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法律咨询。了解到这个情况,李明潸多次上门积极与被告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某进行沟通,为她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关心被告于某某的恢复情况。李明潸送“法”进家门的行为,让被告于某某的母亲王某某深受感动,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使该案顺利审结。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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