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鸡东县东海镇的赵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两子一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案件受理后,吕仙华法官通过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了解到原告赵某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且有被告着急外出打工,考虑到这些因素,吕仙华法官决定带领庭内干警前往原告家中进行现场调解。
赡养费纠纷的案件,往往症结所在并非是给付赡养费的问题,而是赡养费纠纷背后的家庭矛盾。而疏解根源矛盾,才是案件调解的前提。吕仙华法官前往原告家中,将原、被告一家人聚在一起,弱化诉讼,突出调解,互相倾诉心中郁结,最终化解了矛盾,成功调解此案。
本案以现场调解的方式结案不仅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也体现了法院利民便民原则。鸡林法庭全体干警在庭长吕仙华的领导下,一直以便民、利民、为民办实事为宗旨,践行司法为民的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