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是基层人民法庭为“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而设置的,能够方便、有效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就地立案、调解、开庭,当庭结案的方式进行审判,从而更好的“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营造出良好的司法环境,为化解基层人民群众矛盾纠纷案件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日,鸡东县鸡林法庭以巡回审判方式,在民宅内,调解了一件“十年恩怨的母女情”。
经了解原告是一个20出头的小女孩,早在十年前,父母就离异了,家里的房子双方约定给原告,此后,原告就一直跟着父亲生活,母亲重新组建了家庭并又有了孩子。在父母离异的第三年后父亲不幸去世了,留下她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在父亲去世后,母亲把房子卖了16万元,母亲说她是小孩,年纪小,这笔钱先放她那里存着,将来她长大再给她。十年过去了,母亲却迟迟不愿意不给,期间与母亲多次商谈无望,无奈来到法院,请求母亲宋某返还卖房款。法院与原告母亲宋某多次电话联系沟通,宋某说自己做买卖忙,没有时间到法庭应诉。
由于现处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在确保双方当事人是本地长期居住人口,家中并无外地返乡人员后,鸡林法庭团队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调解!法官将原告约到宋某家中,耐心倾听双方意见,用亲情感化,以事实劝解,释明法义,最终母女二人达成和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以人为本”是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鸡林法庭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宗旨,以人民群众权利义务为基础。“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法律的温度。去乡间地头、社区街道、当事人家中进行巡回审判,能够更好的进行法律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