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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情,拳拳为民心

  发布时间:2020-12-30 09:16:59



    12月2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史某因工伤卧床,行动不便,便委托哥哥将一面写着“一身正气,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鸡东法院执行局并代史某向执行法官连连道谢。

    史某在鸡东县隆达煤矿从事井下采矿工作,2018年11月25日晚上8时左右井下作业放炮时被炮炸伤,工伤鉴定结论为伤残三级,鸡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鸡东劳人仲字(2020)第8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该煤矿支付史某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医疗费、交通费共计1312348.95元。2020年7月15日史某立案执行,因史某人在疫情风险区,执行员王丽敏不能到达史某所在地进行现场委托,便与史某多次沟通通过微信视频确认委托,并多次与该煤矿沟通,最终史某与该煤矿自愿达成和解意见,案件分两批履行,现该案件1312348.95元全部履行完毕,史某的哥哥作为本案委托代理人已代收全部执行回款,并向本院申请依法结案。

    近年来,鸡东地区煤矿企业涉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这类案件涉及的是煤矿工人们的切身利益,拖欠的工资、拒付的工伤赔偿款是维持他们生活所必须的费用,如不及时给付,将会给工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困难。同时,由于煤矿企业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经济效益呈滑坡状态。2000年以来,涉该煤矿案件约有15起,总标的达250余万元,企业也面临着资金短缺、难以为继的困难,鸡东县隆达煤矿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仍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克服困难,尽全力处理相关案件,现已将15起案件全额履行完毕,缓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一面锦旗,一份肯定,鸡东法院执行局一直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于涉煤矿的工伤、工资案件一直高度重视。鸡东法院将带着这份肯定以一往无前的责任担当,继续为人民解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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