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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鸡东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0-12-03 10:28:05



    2020年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王沪宁参加会见并在表彰大会上讲话。同日,中国文明网发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鸡东县人民法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鸡东法院坚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以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强力推行审判文化教育体系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全面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文明,倡导为民新风,开创了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鸡东法院相继获得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文化建设示范法院、全省党建工作示范法院、全省诉讼服务示范法院、全省信息化建设先进法院、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31人(次)荣立三等功,“双语法官”吕仙华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人民满意公务员、“感动龙江年度人物”、全市“政法先锋”。

    鸡东法院将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谱写法治文明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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