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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纪实】联动调解助审判 多元共治促稳定

  发布时间:2020-11-16 14:28:24



    “既然双方均不同意调解,那么特邀调解员和法院将不再组织调解工作。经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本案的事实已经查清,待休庭后,独任审判庭将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鸡东县人民法院平阳法庭梁晓云法官结束了关于鸡东县永和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诉李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的庭审。

    鸡东县永和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诉李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是属于涉及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简称“三资”)纠纷案件,为贯彻落实《中共鸡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力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平阳法庭庭长梁晓云法官采取“三资”纠纷案件调解联动机制,特别邀请县委组织部对口业务的工作人员李春雷及特邀调解员牛立强、赵亮一同旁听庭审,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梁晓云法官通过启动联动调解机制,在庭审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即让特邀调解员赵亮、牛立强组织调解工作,组织部工作人员李春雷监督核查调解情况,进一步助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鸡东县人民法院通过将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完善诉讼对接机制,促进了农村“三资”纠纷实现多元化解、就地化解,创新了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思路,增强了民商事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及可预期性,更好地促进了乡村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了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了乡村秩序的安定有序。

    新时代,新征程,新作为,在今后的民事审判中,平阳法庭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及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涉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纠纷案件调解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为审判工作扬起远航的船帆,继续通过法律的多元共治搭建起通向农村稳定有序发展的桥梁,从而促使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更上一层楼,拥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平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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