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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0-08-10 14:46:56



鸡东县委副书记毛中一讲话


鸡东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何国庆讲话


鸡东县法院院长刘景峰主持会议

    8月7日下午,鸡东县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会议,通报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县委副书记毛中一、县法院院长刘景峰、县政法委副书记刘纪生、县政法委副书记何国庆、县法院副院长付云升,各乡镇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综治中心主任,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各联络员共72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2019年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全县各地各部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及时有效地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但是,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主体职责不清、解纷力量不足、程序衔接不够、组织保障不力等问题,影响了化解纠纷的整体效能。因此,为了固化已有改革成果,解决遇到的瓶颈困难,实现“从粗放向精细”转型升级,提升纠纷解决体系的精细化水平,就调解组织管理、诉调对接精细化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是让组织管理更加规范化。人民法院积极支持各类调解组织的发展,有意识地培育多元化解社会治理主体,加强调解组织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对调解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的培训,实现其专业化和行业化。研究制定调解员认证标准和职业伦理规范,促进调解职业化,规范调解员准入制度,设置相应的调解员准入考核机制和淘汰机制,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将“三个比率”即乡镇、社区万人成诉率、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率、民商事案件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落到实处。

    二是让诉调对接更加精细化。完善调解与立案、调解与速裁、速裁与普通程序的衔接机制,促进纠纷便捷、高效、稳妥、实质化解。在法院与调解组织间形成实时、高效、有序衔接的常态。委派调解案件因调解不成终止的,接受委派的调解组织应当出具结案报告,与相关调解材料一并移交人民法院。结案报告应当载明终止调解的原因、案件争议焦点、法定送达地址、当事人交换证据情况、无争议事实记载、导致其他当事人事诉讼成本增加的行为以及其他需要向法院提示的情况等内容,对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可以在结案报告中提出明确意见。符合登记立案的,人民法院要及时立案、审理。委派调解中已经明确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法律后果,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调解材料,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材料使用。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各非诉讼解纷主体应当指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调解协议、调解过程相关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并告知双方当事人提供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三是实现在线调解的智能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设要求,完善在线调解系统,提高在线调解平台使用率。平台充分挖掘线上资源,汇集 23个调解组织、64名调解员并与调解组织、法院系统对接,为当事人提供立体化、全天候、普惠式的网络司法调解服务。

    在鸡东县政府7楼会议室还举办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用”培训,鸡东县法院立案庭张云博利用实际案例,通过投影仪现场演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使用。实际操作了不同用户登录、纠纷案件录入、在线移送调解、申请司法确认、出具调解协议,并对特邀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登录等不同页面按照模块分别进行了演示和解说。参加培训人员纷纷表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可以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服务宗旨。

责任编辑:王佳炜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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