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代人的芳华逝去,换取了一代人的璀璨人生。
“百善孝为先,孝为百行首”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
2020年4月,80多岁的郑某(女)因体弱多病,无生活来源,在多次要求子女给付抚养费无果后,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在多次谈话中了解到,老人的老伴儿已过世多年,留有约一晌半土地,现住在三儿子家,住了多年,期间还在养老院住了一段时间,老人每个月生活费加药费,大概在1500元左右,因视力不好,腿脚也有病,行动不太方便,身边离不开人,照顾老人成了问题。法院收案后进行多次调解。
在一次调解中,因拿养老费多少和土地将来谁耕种,子女6人各执己见。看到子女各有分说,为此挣得面红耳赤,老人坐在角落里微微的叹了口气说:“我82岁了,我不调皮,我也不捣蛋。不想总来回折腾,也不太想在养老院待着,我腿脚不太好,不让我溜达,就趴在玻璃往外看,看大道过去几个人、几个车。我这么大岁数了,说不定哪天呢,我不想死在敬老院,要是死也得死在家里头。”“被姑娘从养老院接走,呆了几天,又被送回来了,看养老院大门关着,不让进,我不知道咋整了,这会儿我儿子打电话说接我回家,这给我乐够呛,我可下有个家了。我说我回去,你来接吧。”“我吃饭啥都不挑,稀粥烂饭的,我愿意吃就多吃点,不愿吃吧,我就少吃点。”“说实话,我不太想活太长喽,每天睡觉,一到半夜半夜遭罪啊,这脚肿的,一剜一剜的疼,疼的我一宿一宿睡不着……”。听着老人含糊不清的念叨着,心中五味杂陈,不知是老人对现状的心酸,还是因病痛的无奈。
经判决,子女6人自2020年4月起每人每月给付郑某赡养费100元。
当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作为子女应该向父母提供必要的居住环境和相应的赡养费用,而不是兄弟姐妹之间相互比较,或其他原因推三阻四,让亲人之间对薄公堂。这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一个案件,法院可以一判了之,但家人间的亲情能否回到从前呢?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含辛茹苦把我们养育成人,不要等到‘亲不待’那一天才幡然悔悟!尤其是那些非独生子女,更应该感恩父母的不易。
作家毕淑敏在《孝心无价》中写道:“我相信每个赤诚忠厚的孩子,都曾在心底向父母许下“孝”的宏愿,相信来日方长,相信水到渠成……可惜人们忘了,忘了时间的残酷,忘了人生的短暂,忘了世上有永远无法报答的恩情,忘了生命本身有不堪一击的脆弱”。这一句话表达的正是我想要对那些漂泊在外或是忙于工作应酬的你们说的,也许分身乏术,但请抽时间常回家看看,多多陪伴老人,想想儿时是孩子的你思念爸爸妈妈,也许这会儿年老的爸爸妈妈同样在思念你。一辈子就那么长,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
从上小学起,我们便知道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是我们作为社会一份子应该做的事情,更别说我们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成年人。希望我们共同维护好尊老爱幼、平等和睦、互帮互助的家庭关系,共同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让我们老去的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享晚年,更为下一代的孩子们做一个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