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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便民司法助春耕

  发布时间:2020-05-29 14:28:39


    又是一年春耕季,随着复工复产的稳步推进,在田间地头,不仅看到了农民忙碌的身影,还有调解在田间、送法到地头的法官们。

    近日,鸡东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长达五年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重修睦邻之谊。

    1999年,在土地承包时,宋某家庭承包分得17条垄,面积为4.275标准亩土地,已耕种18年。宋某承包地与陈某承包地相邻。2016年,陈某将自家15条垄土地承包给于某耕种。在耕种土地过程中,宋某认为陈某家的地占了他家4条垄,与陈某、于某多次发生土地纠纷,经村委会、派出所、镇政府处理,均没有解决,宋某向鸡东县法院提起了诉讼。

    为了解案涉土地的实际情况,法官在开庭审理后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实际测量争议土地。

    通过实地考察、测量,并与村委会和其他村民调查后,法官了解到双方争议的真正原因是,双方都存在互相毁损土地的情况,此外,宋某承包的土地还靠近车行道,扩道将导致宋某土地面积减少。

    考虑正值春耕生产,为不耽误农时,在现场测量、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法官组织了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陈某拿出2条垄给原告宋某耕种,原告宋某撤诉。这起多年的争议终于化解。

    针对此时正是春耕、备耕生产时节,鸡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多项措施为春耕生产服务。一是在立案环节,对影响当前春耕春种的涉农案件及时进行登记并优先排期开庭,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及时进行诉前调解,力争案结事了;二是加大涉农案件巡回审判力度,法官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倾听农民心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现场解决纠纷,促使涉农案件公正、高效审结;三是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涉农资执行案件集中优先执行,确保不误农时;四是加大涉农政策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单、讲座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宣讲农业政策及土地承包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五是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涉农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力争从源头遏制农村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确保农村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王佳炜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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