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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鸡林人民法庭被最高院授予 “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0-05-18 08:46:14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报,决定对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100个先进集体、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科学发展。鸡西市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人民法庭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是黑龙江省仅有三个获此殊荣的人民法庭之一。

    鸡林法庭成立于1985年,现有人员 5人,其中庭长1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2人,法警1人。所在地鸡林乡是朝鲜族聚居区,为方便朝鲜族群众诉讼,更好的为民服务,县法院选派精通汉语、朝鲜语的朝鲜族法官吕仙华任法庭庭长。

    近年来,鸡林法庭在院党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支持及监督下,始终秉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原则,积极践行群众路线,秉公办案,廉洁执法,化解矛盾,定纷止争。2016年荣获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17年获省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庭长吕仙华2015年获省优秀调解能手称号,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获“感动龙江年度人物”和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特别是近三年来,法庭年均收案260余件,结案240余件,调撤率达68%以上,积极发挥了人民法庭“理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前沿阵地作用,让北国边陲完达山下、穆棱河畔、金达莱花盛开的辖区朝汉群众生产更加有序发展,生活更加和谐美满。

    无论是建设“双语法庭”、“巡回法庭”还是“家事法庭”, 法庭干警一代一代传承法庭的优良作风和敬业态度,始终把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牢记于心,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以更加开放思维、务实举措,努力打造现代便民司法工程,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地人民法庭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开展“三项队建活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民法庭队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人民法庭职能定位,深入推进人民法庭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完善人民法庭功能,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中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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