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鸡东县人民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为防止疫情扩散,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学习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民商事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晓伟主持会议,民事审判工作各庭科室长及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王晓伟带领大家学习省法院出台的指导意见,并对下一步民事审判工作目标和要求做了进一步部署,以便更好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民商事工作。
鸡东法院将深入落实省法院关于疫情期间的指导意见,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