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鸡东法院按照省、市两级法院部署及辖区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在向全辖区公布《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煤矿采取一对一的送达模式,以此形成高压姿态。责令限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并告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因涉案煤矿的到期债权较多,应按先后顺序履行给付义务。经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被执行人煤矿表示,优先履行工人工资及工伤款。
2020年1月21日,鸡东法院执行局在被执行人煤矿举行涉煤矿工人工资集中发放活动。此次发放的涉工资案件系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表煤矿欠薪工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理案件,涉案标的达到544万余元,在本次发放前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全部申请执行标的的60%。本次集中发放金额为178万元,发放工人人数共计300余人。发放完毕后,被执行人表示于近期将剩余未到位的全部工资款全部向工人发放完毕,努力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鸡东法院依法切实保障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