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和司法利民理念,规范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保护当事人的诉权,鸡东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所辖区内依法立案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通过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律形式与被执行人联系,依法送达法律文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
在执行工作中依法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