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下午,鸡林法庭家事审判团队到鸡东县哈达镇杏花村,回访了一起调解的赡养费纠纷案件。
数月前,家住杏花村的张某与其父母发生一些纠纷,被其父母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在家事审判庭吕仙华法官的调解后已经顺利结案。
为深入落实家事改革中关于回访以及“精神赡养”等方面的工作,鸡东法院家事审判团队一行驱车前往杏花村,对该案件进行案后回访工作。在回访过程中,张某与其父母互相倾诉了内心感受,并在原定按月给付赡养费的约定下,考虑到父母的现状,张某当场提前给付了半年的赡养费。在与吕法官的亲切交谈后,张某与其父母也表达了以后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意愿。
回访工作结束后,张某表示暂时留下陪伴其父母,一家人一起送审判团队的工作人员至村边路口,目送警车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