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吸取深圳等地法院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以“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切入点,在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和人民法庭试行“1+2+3+N”模式,组建以审判长为核心的7个新型审判团队,形成以审判长为办案主体和责任主体、团队协助开展工作的新型审判工作机制。出台5份文件,为优秀新法官搭建平台,让审判长“当家”,形成了精品法官带头办案、审判质效双提升、老法官传帮带、新法官成长快的工作格局。
探索,勇于面对司法“顽疾”
面对严重影响审判规律的司法行政化这一“顽疾”,鸡东法院党组大胆提出“以审判长为核心的合议庭负责制”,将权力放于审判长,出了问题直接由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负责,决心破冰法院内部行政化。审判长负责制管理模式的追求正好契合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在我省尚属首创。鸡东法院党组从酝酿到实施经历了近半年的时间,多次召开各层级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多人深入调研,副院长亲自带队到深圳福田、宝安、盐田等法院学习经验,院党组、审委会委员先后5次对《鸡东县人民法院审判长负责制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修订,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最终决定在全院范围试行。 “推行审判长负责制的关键是选好审判长,把那些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官、精英法官选出来,建立更加灵活的审判团队,让他们‘挑大梁’,多办案、办难案、办精品案”。如何把那些优秀法官、年轻法官选任出来,这是摆在鸡东法院党组一班人面前的首个难题,也是关乎此项改革成败的重要环节。为此,研究制定了《鸡东县人民法院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方案》。按照略高于《法官法》的规定,设立审判长选任条件,包括年龄、学历,审判业绩,工作能力水平和职业操守等四个方面。经过民主推荐、征求意见、党组确定等程序,7名审判长脱颖而出。这7名审判长中,都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大部分曾荣获省、市法院“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称号。
创新,让新法官迅速成长
为了适应改革后审判长独立审判的新格局,确保审判长及其团队集中精力办理案件,把审判长从繁杂琐碎的日常性事务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更好地集中精力思考案件、处理案件。研究制定了《鸡东县人民法院审判长负责制相关职权配置暂行规定》和《鸡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审判人员审判责任奖惩办法》等办法。在审判权方面,包括主持庭审、主持合议庭合议和复议、提请审委会讨论、裁判文书签发等具体事项的决定权。在审判管理权方面,包括团队内部的案件分配、工作安排、人员调度、业务指导监督、对团队其他成员的考核建议等具体事项的管理权力。原则上除了依法应当提请审委会讨论或报请院长、副院长审批的案件和事项外,其他案件和审判事项均由审判长决定。普通法官的职权,主要是根据审判长的指派授权,开展调解工作、独任审理简单案件、与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在案件合议中独立发表意见等。普通法官也可在团队的审判长授权下担任个案的审判长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原则上由审判长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不指派普通法官独任审理。新制度充分尊重审判长主导下合议庭关于案件的合议结论。分管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可以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给予监督和指导,但不能直接改变合议庭的意见,实现审判长职、权、责高度统一。 审判长负责制实施以来,各审判长的责任心和办案积极性显著提高,与去年同期相比,各审判长承办的案件均略有提升。新法官高宏伟感触最深,她说:“改革以前,自己承办的案件大多都是自己负责主审,作为新任法官往往需要提前做很多工作,坐到审判台上心里还是没底。现在好了,每个普通程序案件都有审判长坐镇,心里踏实多了,即使有漏审事宜也有审判长帮忙撑着,一次开庭的成功率大大提高,最重要的是耳濡目染学到了审判长的庭审技巧,这是从书本上和自己摸索很长时间都无法积累的宝贵经验。”
奋进,在改革尝试中扬帆起航
“审判权集中在少数精英法官手中,更有利于监督和保证司法公正,有利于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但改革必定是要在曲折和困难中前行,要勇于面对问题。对于外地的先进经验,我们不能照抄照搬,我们改革的重点是要适合鸡东法院的实际。”院长刘景峰强调。为了有效监督审判权的健康运行,鸡东法院数次取经,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成8个高清数字法庭,对审判管理和执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开辟了现代化信息平台,拓宽群众参与监督司法活动的途径……
随着时间的推移,改革的正面效应正逐渐显现。从年初到现在,上诉案件、发改案件呈下降趋势,执行案件结案率、执行率逐渐提升……鸡东法院的审判长负责制改革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7名审判长是推动改革措施落实的中坚力量,在他们的积极带动下,一批新法官正在迅速成长。党的十八大关于司法改革的规划设计,给了鸡东法院源源不断的动力,鸡东法院法官心中的“法治梦”正乘着十八大司法改革的春风扬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