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提质增效、奋战冬月行动”执行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部署,鸡东法院自2019年11月25日起持续开展了“冬月攻坚”执行专项行动。根据专项执行行动方案部署,鸡东法院于2019年12月5日,再次对被执行人鸡东县正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采取查控性措施。同时对该公司采取审计执行措施及启动现场评估程序。
鸡东县正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座落于鸡东县平阳镇。是一家从事米业生产、米业仓储的公司。企业规模较大,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自2018年至2019年期间鸡东法院陆陆续续受理了十几件涉该公司的诉讼案件,在诉讼阶段,鸡东县正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处于生产经营状态,但法律文书生效后,正在生产经营的正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立即停产歇业了。
丁某等十四人向鸡东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企业在鸡东法院共计受理执行案件14件,执行标的达到270万元,且均为涉农民的玉米粮食收购款。在执行程中,鸡东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并在限定的期限内报告可供执行财产。但被执行人企业的法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且违反财产申报制度,鸡东法院依法对涉案企业的法人决定拘留十五日处罚。在实施司法拘留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企业法人家中有很多账目可能会涉及到可供执行财产去向问题,执行法院立即向院长汇报签发搜查令,对被执行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家中的帐目采取搜查并立即裁定采取了扣留措施。鸡东县正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通过网络随机选取评估机构后,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对涉案企业的可供执行财产采取现场评估措施。日前现场评估程序已进行完毕。同时,审计执行程序也已进行到帐目清算阶段。
鸡东法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涉米业公司、烘干塔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在打好“时间差”,精心筹划“冬月行动”专项执行活动的同时,从工作实际出发,优化人员配备,团队协作,有力地促进了执行专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打击了“老赖”规避执行行为,从而维护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