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人民法院平阳法庭始终把便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贯穿于审判工作中,秉公办案,廉洁执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理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前沿阵地作用,主动延伸服务范围,积极参与乡村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一手抓办案,一手抓宣传,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平阳法庭也勇挑法制宣传的重担。法庭干警经常走村入户宣传法律,让人民群众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及时化解人民群众中的隐性矛盾,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成诉。
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平阳法庭地处乡镇,积极为当地政府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支持,积极协助政府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解决法律难题。同时,也为当地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深入企业,解决他们生产中的法律问题,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为他们制定和完善合同提供法律参考意见。
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全部是民事案件,必须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民事审判工作的始终,坚决冲破妨碍发展的审判观念、坚决革除束缚发展的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服务发展与善待群众的关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打通人民群众打官司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