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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案件质效分析 为下半年工作定个“小目标”

  发布时间:2019-08-02 15:45:05



    8月1日下午,鸡东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上半年鸡东法院工作质效指标进行了通报分析。鸡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景峰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审监庭庭长蒋明建对鸡东法院16项主要工作指标的质效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将16项指标分为三类,即:质量、效率、效果指标,更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案件质效的总体情况。

    刘景峰院长对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肯定,同时要求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梳理和分析工作实际,落实监管职责。为进一步推动审判质效的整体优化提升,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方面,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改革工作,使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发挥作用,把法院的调解工作做到法院之外,以此解决案件大幅上升,案多人少问题。

    二是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水平。院庭长应当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审判管理职能,通过管理、监督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相关人员工作,严格执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配套制度,让各项配套制度在审判执行工作新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不是摆“花架子”。

    三是加强各项指标在绩效考核中的结果运用。把相关指标与绩效考核挂钩、与法官利益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奖励和惩处功能,以更加有效地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从思想上根本解决认识不足的问题,以此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四是加强立、审、执部门的相互配合,制定立、审、执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激励法官执行立、审、执部门相关规定的主观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源头上真正解决执行财产难查或判决生效后,财产被转移而执行不能的问题。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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