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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干警封桂鹏荣获“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发布时间:2019-05-06 11:54:41



    日前,共青团鸡西市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鸡东县人民法院法警封桂鹏获评“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封桂鹏,男,1982年1月6日出生,现任职于鸡东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法警,2017年5月担任鸡东县人民法院团委副书记。

    近年来,在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鸡东县人民法院团委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团结实干,开拓创新,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以培养青年人才为重点,以“学、做、创”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等富有成效的活动,团结、引导、带领全院团员青年不断加强学习,展现出青年干警负责任、有担当、敢作为的精神面貌。

    在思想政治方面,封桂鹏同志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和提高自己。他严格执法,团结同事,关心集体,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并定期进行自我批评。在工作期间,他树立了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价值观,认真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在思想和行为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主动的向党组织靠拢,时刻督促自己,检查自己,让自己在思想行为方面作风优良。

    在学习方面,封桂鹏始终把学习放在自己生活的重要位置。系统全面地学习了业务理论基础知识的同时,还努力扩展自己的知识面,广泛涉猎各方面知识,培养其他方面的能力同时也提高自学能力。封桂鹏始终坚信着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时刻提醒自己端正学习态度,努力使自己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保持永不服输的精神。但在学习的过程中,他也感觉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所以他利用一切课余时间,努力学习各类知识,开阔眼界,充实自己,培养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正是这种严谨的学习作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他朴实、稳重、创新的性格特点。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团组织影响力 。2017年团总支成立至今开展多次法制宣传志愿活动,学习《志愿服务条例》,走进社区宣讲法律知识,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30余人次;2017年“金秋助学”及2018年“圆梦微心愿”活动中,法院干警向贫困学生捐助财物共计3000余元,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履行社会责任。

    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组织开展“以青春的名义勇攀高峰”为主题的趣味登山系列活动,深化青年干警爱国精神、五四精神,缓解工作压力,激发青年干警工作活力。

    为切实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等问题,积极响应“金秋助学”圆梦行动、“微心愿”等活动,为贫困学生购买生活、学习用品,帮助困难学生,带头履行社会责任。

    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共青团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报刊订阅、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组织团员及其他青年干警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交流会”、“新宪法学习交流会”等学习交流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参观东北抗联第四军纪念馆、纪念革命先烈等系列活动;正式组织成立10个兴趣小组,定期开展趣味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凝聚青年干警的向心力,保持青年干警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并根据法院审判工作实际,自觉加强学习,锤炼业务能力,提升职业素养,实现自我与团队共发展,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助力。

    转眼他担任团委副书记已经过去两年,封桂鹏同志在这两年里收获了很多很多,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更重要的是让他在工作、学习的同时经历了无数的考验、挑战和历练。他表示非常这段时间让他在思想境界、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他将整装待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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