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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干警高原荣获“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发布时间:2019-05-06 11:53:54



    日前,共青团鸡西市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鸡东县人民法院哈达法庭法官助理高原获评“全市优秀共青团员”。

    法官助理高原,2014年6月毕业于佳木斯大学,主修会计专业,在校期间辅修了黑龙江大学的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均顺利毕业并取得了学士学位。后于2015年12月参加全省公务员考试,考入鸡东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一职,现就职于鸡东县人民法院哈达法庭。在从事民事审判法官助理工作的三年多来,负责辅助主审法官办案,较好地完成了法官助理的各项工作。

    从2016年初至今,哈达法庭共受理600余案件。法官助理高原审查案件诉讼材料500余件;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400件;草拟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近600个;协助法官查询89件;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193件;办理送达350件;调取与案件相关证据320余次;协助法官依法办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30余件,效率较高。并根据法官的要求,帮助法官准备相关法律资料,在法官的指导下初步草拟裁判文书。在传唤当事人的过程中认真接待,积极解决他们在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周末节假日期间依然心系工作,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微信公众号投稿,三年来共计完成法宣310篇,在鸡东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和网站中均有发表,并有幸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录制《法官讲坛》栏目,有着良好的社会反响,学习运用新兴媒体“抖音”录制普法小视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生动活泼的形象向群众讲述身边的法律小常识,达到了宣传普法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效果,进一步使尊法、信法、守法、护法、学法的理念深入人心。

    自2015年法院立案登记制推行以来,大量民事纠纷涌入法院,这其中有不少矛盾纠纷不大、易于调解的案件,有些当事人遵循着“不蒸馒头争口气”的原则,只为有个说理的地方便来法院起诉,这就要求法官在接待当事人时要特别有耐心、做个倾听者。

    今年有个案件让人印象特别深刻:在正是上学时间的新建小学门口,8岁的小刘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马路,不小心被行驶中的出租车剐蹭受了点轻伤,作为家长的李某爱子心切在孩子出院后就到法院起诉,根据交警队划定的主次责任(小刘主要责任,司机次要责任)来索要赔偿款。法院调解室里原、被告的情绪都很激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原告作为单亲妈妈对孩子很是疼爱,认为司机开车这么不小心,让自己孩子被撞;司机也很委屈表示自己正常行驶,是孩子不知怎么了突然加速跑着过马路,自己车还受损了呢。现场气氛一度剑拔弩张,都嚷着:“法院开庭该怎么判、怎么判,判多少我们认多少”。

    冲动是魔鬼,这么吵下去没结果的,高原决定做个倾听者先从原告入手分别听听她们怎么说,在比较宽松的氛围下原、被告都打开了话匣子,把自己的委屈、辛苦、无奈以及心中的烦闷和盘托出,使得心里的积怨得以释放,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撤诉,法院调解成功。

    我们应转变与当事人沟通的态度,做个倾听者。良好的沟通可以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法官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时,要能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全面了解当事人的诉求,获得他们的信任;充分尊重案件各方当事人,特别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让他们充分表达内心想法。实践中,往往当事人在倾诉之后心里的气就能够消一大半,这样矛盾也就能迎刃而解。

    民事诉讼,就是要为“民”与“民”提供一个和谐对话的平台,而法官在很多时候需要做当事人耐心的倾听者,听民情、排民忧、解民难,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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